屏東縣113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資優學生鑑定申請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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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。
二、報名對象:112 學年度設籍及就讀本縣所屬各公私立中小學,2年級至7年級具有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。
三、簡章索取方式:符合報名資格者,可於校網下載簡章或由家長或監護人逕至屏東縣政府教育處網站(https://www.ptc.edu.tw)、屏東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站(https://www.sped.ptc.edu.tw)或屏東縣資優教育資源中心網站(https://www.sped.ptc.edu.tw/site/2)下載簡章。
四、報名日期:113年4月24日(星期三)起至113年4月26日(星期五)止,每日上午08:00~12:00、下午13:30~16:00。
五、測驗相關資訊如下:
(一)日期:113年5月25日(星期六)。
(二)地點:本縣潮州鎮光華國小(屏東縣潮州鎮南進路2號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