轉知勞動部函以受僱者同時撫育子女2人以上者,申請未滿30日之育嬰留職停薪疑義Post author:人事主任Post published:2026-04-26Post category:人事室 / 最新消息 / 置頂 / 選擇分類 / 重要公告國教署函-1下載 Post Views: 15相關內容修正「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」第17條(增修身心調適假等規定)2025-11-06113年「點亮南州,燈豐兆吉」創意花燈競賽2023-12-11113上附小之星閃耀舞台2025-01-0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