屏東縣 113 學年度國民中學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申請簡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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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依據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。
二、申請資格:113學年度就讀本縣公私立國民中學七年級學生,經由專家學者、指導教師或家長推薦具有學術性向資賦優異特質之學生。
三、簡章索取方式:符合報名資格者,由家長或監護人逕至屏東縣政府教育處全球資訊網站(https://www.ptc.edu.tw)、屏東縣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網站(https://www.sped.ptc.edu.tw)下載簡章。
四、報名時間及地點:
(一)時間:113年3月27日(星期三)至113年3月29日(星期五),上午9時至12時;下午1時30分至4時00分,逾時不予受理。
(二)地點:屏東縣立中正國民中學輔導室。
五、測驗日期:113年4月20日(星期六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