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公開徵求國立屏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第三任校長候選人啟事111年10月13日

  國立屏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第1次會議審議通過

二、第三任校長任期自112年2月1日計,任期4年,得連任一次

三、國立屏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候選人,除應為國立屏東大學專任助理
  教授以上,或國立屏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專任合格教師或其他學校校長
  或教師外,並應具有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四條及相關法令規定之任用資格,
  且具備下列條件:
  (一)具有中華民國國籍,如具有他國國籍者,應書面承諾於應聘校長時放棄
     他國國籍。
  (二)具有高尚品德與情操,處事公正。
  (三)超越宗教、政治、黨派利益。
  (四)具有前瞻性之國民教育理念。
  (五)具有卓越規劃、組織及領導能力。

四 、 國立屏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候選人由下列方式之一產生:
  (一)由國立屏東大學講師以上教師五人以上之連署推薦。
  (二)國立屏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教師五人以上之連署推薦。
  (三)由遴選委員會議協調舉薦。

  各連署人僅得參與一位候選人之連署。
  推薦校長人選應先經被推薦人同意。
  推薦者應提供被推薦人之基本資料、學歷、經歷、著作及發明目錄、各
  項學術獎勵、榮譽事蹟及推薦理由等資料。

五、有意推薦人選者,請至「校長遴選專區」https://www.nptups.ptc.edu.tw/?page_id=6029
  下載相關表件及備妥相關資料,並請於民國111年11月1日(星期二)前 以雙掛號郵寄(以郵戳為憑)900391
  屏東市民生路4-18號,「國立屏東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校長遴選委員會」收。

  聯絡人: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熊學敏主任、實小人事室陳嘉宏主任
  電 話:(08)7663800轉10300 或(08)7220451-171
  傳 真:(08)723923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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