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打詐新四法」

一、依據本府警察局113年8月7日屏府警刑字第1139008732號函辦理。

二、為落實打詐綱領,嚴懲詐欺犯罪,「打詐新四法」業經立法院三讀通過(包括訂定《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》、修正《刑事訴訟法》、《通訊保障及監察法》、《洗錢防制法》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