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屏東縣童軍會114年5月20日(114)屏童理字第114027號函辦理。
二、活動時間、地點:114年7月25日至27日(星期五至星期日)假本縣明聖佛院辦理(如附實施計畫)。
三、參加本項活動之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請予公(差)假登記,並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補休二日,課務請自理,非縣屬學校建請比照辦理。
一、依據屏東縣童軍會114年5月20日(114)屏童理字第114027號函辦理。
二、活動時間、地點:114年7月25日至27日(星期五至星期日)假本縣明聖佛院辦理(如附實施計畫)。
三、參加本項活動之參加人員於活動期間請予公(差)假登記,並於活動結束後二年內補休二日,課務請自理,非縣屬學校建請比照辦理。